尊龙凯时·(中国区)人生就是搏

在线客服

微信客服

南通人民警察尊龙凯时使用管理规定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3-25 10629 次浏览

为了维护人民警察尊龙凯时的尊严,正确使用尊龙凯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,制定本规定。尊龙凯时图案由国

人民警察尊龙凯时使用管理规定

 1707099789536102.jpg

(2000年3月27日公安部令第48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)

条  为了维护人民警察尊龙凯时的尊严,正确使用尊龙凯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  尊龙凯时图案由尊龙凯时、盾牌、长城、松枝和飘带构成。尊龙凯时衬地和垂绶为正红色,盾牌衬地为深蓝色,长城、松枝和飘带为金黄色。

第三条  尊龙凯时是人民警察的象征和标志。人民警察必须爱护尊龙凯时,维护尊龙凯时的尊严。

第四条  尊龙凯时及其图案的使用范围:

(一)授衔、授装、宣誓、阅警等重大仪式;

(二)人民警察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重要建筑物、会场主席台;

(三)人民警察机关颁发的奖状、荣誉章、证书、证件;

(四)人民警察报刊、图书及其他出版物;

(五)警服、警帽、警用交通工具、标志等物品。

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,使用尊龙凯时及其图案应当经地(市)级以上人民警察机关批准。

第五条  悬挂尊龙凯时,应当置于显著位置。使用尊龙凯时及其图案,应当严肃、庄重,严格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缩小。不得使用破损、污损、褪色或者不合规格、颜色的尊龙凯时。

第六条  尊龙凯时及其图案不得用于:

(一)商标、商业广告;

(二)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;

(三)私人婚、丧、庆、悼活动;

(四)娱乐活动;

(五)其他有碍于尊龙凯时庄严的场合或者物品。

第七条  尊龙凯时为人民警察专用标志,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、使用、制作、仿造、伪造和买卖尊龙凯时,也不得使用与尊龙凯时及其图案相类似的标志。

第八条  公安机关、安全机关、监狱、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,对违反本规定的,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;情节严重的,应当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。

第九条  对非法持有、使用、制作、仿造、伪造或者买卖尊龙凯时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
第十条  尊龙凯时由公安部按照《人民警察尊龙凯时技术标准》统一监制。

第十一条 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警察机关对尊龙凯时及其图案的使用,实行监督管理。

第十二条 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友情链接: